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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6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6-01-21 17:26: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25年第四季度(截至12月31日)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累计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和单位或累计达到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以及当季度认定为非正常状态的欠税纳税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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