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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关于购买市局
第一稽查局社会服务项目简易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34: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社会服务项目进行简易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社会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5.84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与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拟向社会机构购买社会服务用于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不涉及纳税人商业秘密或具体查处案件信息的文本和电子资料的录入、编辑、复印、校对等资料整理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预算金额不超过15.84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磋商时必须把以下资料放入响应文件中: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自然人)。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截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的企业信用情况查询结果截图。

(四)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报名事宜: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1月30日期间(办公时间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404室)报名并领取磋商资料。若报名供应商超过5家,将于2026年1月30日17时30分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5家供应商参与磋商。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提交磋商资料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9时00分。

七、提交磋商资料地点: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404室

八、磋商时间:2026年2月2日9时00分

九、磋商地点: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404室

十、联系事项: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404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3-8272381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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