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揭阳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网络和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简易磋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09:14: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拟采购网络和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采购磋商。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网络和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29.66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市税务局网络运维及网络安全保障服务将于2026年7月份到期。为提升综合运维质量,持续保证揭阳市税务系统网络系统及设备稳定、高效运行,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拟购买新一期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四、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6月26日17时之前,到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信息中心登记备案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

六、磋商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5时。

磋商及评定开始时间:2026年6月29日15时。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中段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12楼信息中心。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免费获取。本项目只接受正式领取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副本复印件。

(2)获取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到现场进行填写)。

注: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联系人:洪先生     电话: 0663-8233040 13922670827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