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7:04: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重点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优化公开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税费信息公开惠企便民服务效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全年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各类税费信息925条,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南方号等媒体发布便民办税信息1897条

(一)提高站位,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一是党委靠前抓指挥。我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围绕第33个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税费优惠政策发布的关键节点,认真部署相关工作,以上率下做好抓好主动公开。二是部门联动抓落实。延续《揭阳日报》普法专栏10期策划“以税赋能推动揭阳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税企座谈会、“普税面对面”“税眼寻‘新’记”“税收游园会”等精品项目,开展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与税法知识普及活动推进税收政策主动公。揭阳市税务局获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榕树税声”惠万家普法项目获2023-2024年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工作项目,《全国人大代表陈育群:我和我的家乡》获第五届全国“税眼看发展”短视频大赛一等奖三是外联横通聚合力。联合广东工业大学揭阳校区、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揭阳分中心举办“以税赋能推动揭阳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税企座谈会,联合司法、检察等部门开展“普法嘉年华”宣传活动,联合地方党政开展电线电缆行业等行业专题宣讲,联合工商联举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政策宣讲会,积极向社会各界公开税务部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服务创新发展的举措,解读支持科技创新系类税费优惠政策

(二)规范管理,扎实推动信息公开依法依规。一是公开税收执法事项持续维护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对涉及税费重点工作、敏感焦点事项等重要信息实行重点审核把关制度,严格规范对外信息发布审核审批流程。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公告信息质量,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二是审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全面优化工作流程,持续在制度、机制、标准和日常规范上下功夫,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办理完结4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目录管理、定期清理、动态调整”原则,及时对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针对重要事项、错敏信息建立第一时间提醒反馈机制,稳妥做好风险应对处置。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健全政务信息内容审核发布机制,严格按照“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加强对外公开信息过程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栏目,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提升“揭阳税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平台运营质效,强化对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和规范运营,切实规范有效公布各类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效保障了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税收政策宣传解读的渠道和形式有待丰富、公开平台发布的税费信息和服务举措时效性还需提高。对此,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聚焦税费政策等纳税人关切,不断优化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服务功能,加大政策宣讲解读力度,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严格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加强信息发布风险评估及提示提醒,切实提升全系统税费信息公开服务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揭阳市榕城区晓翠路,邮编:522031,电话:0663-8221128)。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