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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别投资税收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04 11:24: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截至2025年2月,税务总局共发布了110份国别指南,涵盖以下110个国家(地区):

 亚洲

阿富汗、巴基斯坦、不丹、朝鲜、东帝汶、

菲律宾、韩国、柬埔寨、老挝、马尔代夫

马来西亚、蒙古国、孟加拉国、缅甸、尼泊尔

日本、斯里兰卡、泰国、土耳其共和国、文莱

新加坡、伊朗、印度尼西亚、印度、越南

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中国香港

西亚非洲

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埃塞俄比亚

安哥拉、巴勒斯坦、巴林、刚果共和国、加纳

卡塔尔、科威特、肯尼亚、黎巴嫩、毛里求斯

摩洛哥、南非、尼日利亚、沙特阿拉伯、苏丹

坦桑尼亚、叙利亚、也门、伊拉克、以色列

约旦、赞比亚、乌干达、纳米比亚、

 美洲大洋洲

阿根廷共和国、澳大利亚、巴拿马、秘鲁、巴西

加拿大、美国、墨西哥、委内瑞拉、新西兰

牙买加、开曼

欧洲

阿尔巴尼亚共和国、爱沙尼亚、奥地利、保加利亚、北马其顿

波黑、波兰、德国、法国、荷兰

黑山、捷克、克罗地亚、拉脱维亚、立陶宛

卢森堡、罗马尼亚、挪威、瑞典、瑞士

塞尔维亚、斯洛伐克共和国、斯洛文尼亚、匈牙利、意大利共和国

英国、西班牙、丹麦、欧盟、

欧亚

阿塞拜疆共和国、白俄罗斯、俄罗斯、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

吉尔吉斯共和国、摩尔多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亚美尼亚共和国

国别投资指南涵盖国家(地区)的基本情况、与我国双边经贸往来情况、现行税收制度、税收征管体制、投资涉税风险、税收协定、税收争议解决方法等主要信息,具有内容丰富、专业性强的特点。

欢迎访问国家税务总局“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国别(地区)指南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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