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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税务“四个强化”提升税收票证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21-02-26 10:18: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788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税收票证管理全流程操作,加强对税收票证开具、作废授权、结报缴销管理等重点环节和现金税款收取、税收票证管理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二是强化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用票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员思想认识,降低税收票证作废率。目前,税收票证作废率已从原来的3.6%降低至2.2%。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按日做好税收票证的发放和结报缴销工作,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每月末进行盘点,清查库存,将盘存表打印并装入税收票证档案中,留档备查。四是强化后续管理。通过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开具授权、作废授权、作废税务收现票结报缴销和电话回访纳税人缴费人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强化税务收现票后续管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迅速整改落实,持续提升税收票证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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