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事项操作指南的通知》(粤财税〔2020〕3号)的有关规定,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茂名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获得省级2024-202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获得省级2024-202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名单(共1个)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