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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茂名市2026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17:03:32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茂南、电白分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关于茂名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公报》,我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468元/月,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下限仍为1750元/月。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6年7月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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