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存量房交易系统数据采集更新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品目:C99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43.500000万元(人民币)
预计采购时间:2020年9月
该项目采购茂名市辖区范围内存量房交易计税评估价格数据采集维护与更新服务,期限为一年。主要内容有:
(一)常态数据补录工作
1.由于历史评估遗漏或路名、门牌号及房地产证不一致等原因对非新增存量房补充评估,保证在市区一个工作日内、县(市)二个工作日内将房屋基本信息表、楼栋照片、评估基准价等正式书面和电子文档反馈给税务局。
2.因道路建设、城建规划变更、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个别区域位置因素变化需要对某区域部分存量房基准价进行调整,及时客观修正原来的评估结果。
3.因应纳税人的争议,重新勘查现场和核实基准价,现场答疑解释,出具争议处理函和信息调整函。
(二)新增存量房价格信息采集 主要是对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房管部门)已在册登记但尚未采集信息的新增存量房进行相关价格评估信息采集。每半年或者根据采购方的要求每季度采集更新一次新增存量房信息。新楼盘交付办证后,就流入存量房市场,需要及时补录采集新增存量房信息。签订合同后,必须在30天内完成茂名市辖区内在当地房管部门已在册登记但尚未采集信息的新增存量房价格数据信息的评估采集,并将其补录。
(三)对存量房评估系统基准价格根据市场价格波动进行动态调整
1.对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基准价格进行调查分析并调整。当本地房地产价格指数连续3个月环比变动幅度累计超过5%时,应及时对评估模型进行调整,做好常态后续服务。
2.每年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研,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和采购方的要求,不定期(每年或每半年)对基准价格进行更新调整。
中标人应建立茂名市房地产市场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工作内容包括确定监测范围,细分监测范围,选取标准区域,设立标准房,监测房价数据,根据选择的监测指标,编制价格指数,计算监测指标,对价格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编制监测报告以及提交上报监测报告。在选择监测指标时,中标人应同时结合我市房地产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变化规律及我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每月发布的各地增量房成交均价予以考虑。上述更新需求只是提出存量房系统数据更新的一些原则性规定和思路,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无论某些需求是否被明细列在招标文件中,中标人均有责任完善整个方案设计,并保证密切与软件开发商配合,实现评估数据在存量房系统中的应用。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