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冲击,纾解企业复工复产资金压力,提振信心,梅江区税务局精准发力,抓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各项工作,突出 “减、免、延、缓”四大政策措施,确保企业在复工复产过程中享受到真真正正的实惠。
梅州市威利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生产、研发、销售覆铜板、电解铜箔及CCL专用纸为一体的企业,企业共有员工600多人。受疫情影响,企业至2月底才正式复工复产,销售和产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出台,减免了企业社保单位缴费部分,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企业行政部门负责人 张金曼:我们公司在政策出台之前应缴的是33万多元,现在政策出台后一个月就减免了32万多元, 2月份到6月份一共减免160多万元,这大大减轻了我们企业的负担】
那么,这“减、免、延、缓”四大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主要内容如下: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享受免征政策的,2020年2月至6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020年2月至4月的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
二、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对象,按规定享受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三、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允许延期至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免收滞纳金。
四、可申请缓缴:受疫情影响的,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了解,为了使企业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减免,梅江区税务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积极做好各项前期基础性工作,如对所有缴费单位在系统中逐户进行确认符合减、免或不减免的类型,对符合政策减免要求但已缴纳社保费的企业,由税务部门抓紧做好银行信息补录确认等。
【梅江区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 工作人员 陈秋萍:我们通过做好前期的基础性工作确保缴费人免填单、免申请,无需操作就能方便快捷享受政策红利,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据统计,截至3月25日,除系统自动减免社保费的企业外,梅江区辖区范围内已缴纳2月份、3月份社保费的企业符合享受政策的退费户数达2435户,预计退费金额12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