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突出纳税人需求导向,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将减税降费“红包”提前送到纳税人手中。目前,全县共有24户企业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加计扣除金额近3500万元。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允许企业在10月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享受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此前企业只有在次年5月底前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今年3月,财税部门发文明确,允许企业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且将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至100%。9月的公告则将“上半年”调整为“前三季度”,意味着企业增加了一个季度的优惠。
为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平远县税务局对全县的企业进行了梳理,将新政的内容推送给辖区内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并建立了重点企业辅导台账,为重点企业定制政策辅导服务,指导企业及时准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进入第三季度申报期后,该局借助大数据平台,对企业的预缴申报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分析,发现申报错误的及时辅导企业更正申报,并帮助企业解决享受优惠政策中遇到的困难。
“今年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公司减少了现金流,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特别是在当前的大形势下,更难能可贵。” 广东荻赛尔机械铸造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张女士说。今年以来,该公司共投入1100万元用于研发,符合条件的加计扣除金额达600多万元。
【通讯员:张晓兰 石柔 刘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