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梅州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普法+抽奖!平远税务开展学法维权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12-22 09:52:58来源:掌上梅州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当庄严肃穆的宪法宣传与充满惊喜的发票抽奖活动“不期而遇”,会产生怎样的普法效应呢?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平远县税务局创新宣传形式,将广东省“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发票抽奖活动与宪法宣传深度融合,以“学法有收获、消费有惊喜”的双向赋能模式,让宪法精神和依法纳税理念走进千家万户。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依法开具和索取发票,既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体现,也是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更是宪法精神在经济生活中的生动实践。宪法宣传周期间,平远县税务局在商超、社区等区域设立“宪法宣传+发票抽奖咨询点”,税务干部化身“普法宣传员”与“福利引导员”,现场发放宪法知识手册和发票抽奖指南,详解税收法定原则的核心内涵,手把手指导消费者参与发票抽奖,让群众在了解宪法知识的同时,熟练掌握发票抽奖操作流程,达到了“普法学法、购物索票、抽奖获奖”的良好宣传效果。

据悉,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可凭广东省内零售、住宿、餐饮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的价税合计金额100元(含)以上的普通发票,通过“粤税通”小程序“个人有奖发票”入口,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参与抽奖。本次发票抽奖活动实行“即时开奖”机制,不少消费者在税务干部的指导下,凭借购物发票抽中了10元到2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市民朱先生表示:“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参与活动,既能收获实实在在的福利,更能在参与中深化对宪法精神、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认同,这样的活动新颖、有意义!”

下一步,平远县税务局将持续营造“尊崇宪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宪法精神在大众日常生活中落地生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