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梅州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诚信纳税伴我行!梅江区税务局走进暖心志愿驿站开展税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4-27 14:35:41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日,梅江区税务局“税云通”移动宣传团队走进彬芳大道南西氮生活区,以彬芳南暖心志愿驿站启用仪式为契机,开展“暖心驿站传温情 诚信纳税伴我行”主题税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将志愿服务与税费政策宣讲相结合,为社区居民、新就业群体及周边商户送上了一场“零距离”的税费知识普及课。

当天上午9时,彬芳南暖心志愿驿站启用仪式在西氮生活区举行。社区相关领导、老党员志愿者代表、爱心企业代表及新就业群体代表共同为驿站揭牌。该驿站旨在为环卫工人、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户外劳动者及周边群众提供休憩、饮水、充电等便民服务,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的暖心阵地。

梅江区税务局“税云通”移动宣传团队现场设立咨询台,围绕个人所得税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一对一”答疑解惑服务。

作为驿站启用后的首场公益服务体验活动,梅江区税务局“税云通”移动宣传团队现场设立咨询台,围绕个人所得税、社保缴纳、诚信纳税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提供“一对一”答疑解惑服务。活动累计服务群众100余人次,发放各类税费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份。

梅江区税务局“税云通”移动宣传团队现场提供“一对一”答疑解惑服务。

“我去年刚生了宝宝,赶上了国家发放育儿补贴的好政策,请问这笔收入要交税吗?”活动现场,市民周女士的提问,道出了不少育儿家庭的共同关切。税务人员依据现行政策耐心解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育儿补贴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而且,您还可以从宝宝出生当月起,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享受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除育儿补贴政策外,税务人员还就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了普及,并结合典型案例,向社区居民和企业代表宣讲依法诚信纳税的重要意义,引导大家树立“纳税光荣、诚信为本”的意识。

“今天在家门口就能咨询税收政策,真方便!税务人员讲得很清楚,服务也很贴心。”周女士在咨询后表示。

梅江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该局将持续依托“税云通”移动宣传品牌,结合暖心志愿驿站等基层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税费政策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活动,推动税费服务从“窗口”走向“门口”,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为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贡献税务力量。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