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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2-25 17:54: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税务局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机构合并“1+1>2”的改革效应,多措并举深耕细作,在法治建设之路上蹄疾步稳。现将我局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紧抓组织收入工作不放松。我局整合优化资源配置,高效组织税收收入,2018年累计组织国内税收收入214.81亿元,社保费收入100.17亿元,其他规费收入8.05亿元,为我市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折扣。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七项减税举措,全面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鼓励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等一系列减税“礼包”,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红利,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激发经济新动能、助力梅州经济稳中求进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改善民生减免税8.27亿元,鼓励高新技术减免税2.40亿元,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减免税3.70亿元。

(三)体现税收服务经济决策参考作用不缺位。充分发挥改革带来的数据融合优势,借助深度整合后的涉税、非税风险管控信息网,把数据集成和税收分析作为以税资政、以税辅政的重要抓手,逐步形成税收服务经济运行、辅助全域政策制定的新态势,为梅州苏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文件清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顺利实现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当天公布文件清理结果。全市税务系统共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共49份,其中,继续执行的税费规范性文件9份,修改部分内容的税费规范性文件6份,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34份,较好实现了改革前后执法规范统一性的无缝对接和平稳过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确保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遵循“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共同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工作理念,以税务机构改革为契机,多措并举,收效颇丰。

(一)简政放权持续加码。通过整合原国税地税“最多跑一次”清单,减少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调整优化141项征管类业务办理事项及流程,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取消了893项报送资料,项目数量是改革前的2.12倍;通过进一步优化税务注销程序,简化纳税人注销手续,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扩大了税务注销即时办结服务范围。

(二)办税流程持续优化。统一有关涉税问题口径,公布机构改革后第一批634项办税指南、555项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和493项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切实减少了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次数;推广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使办理期限由原来的7天压缩至2天以内;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实现了涉税费业务、行政审批事项上网率100%。全市54个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实现了“一厅通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现了“一人通答”,电子税务局实现了1134项涉税业务“一网通办”。

(三)“三项制度”持续紧抓。我局依照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集成税收执法相关工作内容、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统筹协调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试点工作,指导和协助县级局全面开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及时发布和更新市局相关执法信息;上线运行“梅州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制定任务分工表,组织各单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等困难,按时保质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平台录入工作。

(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我局以市一级推行跨区域稽查模式为契机,发挥稽查“利剑”作用,提层级,破除现有利益藩篱,保证执法的独立公正,实现机构扁平化、职责清晰化、运行高效化;壮筋骨,加强稽查人员实务学习,以懂征管、熟政策、通法律、能查账、善执法为用人标准打造我市稽查队伍;促联动,切实加强与公安、银行、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在案件查办、资金查询、信息互通等方面争取更多支持,形成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优化税收工作外部环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我局以“治权”“治内”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驱动,完善内部监督体系,逐步实现内控机制信息化,打造“上了锁的笼子”,使不廉不法行为无处藏身,最大限度减少执法风险、行政风险、廉政风险和税收流失风险。

(一)内控监督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我局积极发挥内控监督平台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聚焦“风险源”提前布控,督察内审部门联合熟悉SQL语言的信息人员定期扫描排查风险指标,协助主责部门针对风险数据监控分析。拉起“警戒线”阻断违规,针对基层执法风险点多且分散,人工监控难以及时发现的实际情况,我局严格规范内控机制流程操作,深化信息应用,动态校正风险指标,将执法风险较高、后续管理难度较大的风险项目列入内控系统监控提醒事项。多管齐下,税收执法过错数量逐步减少,既为税务人员减少了执法风险,又有效压缩了权力寻租空间。

(二)深入开展执法督察。围绕“督查一项、防范一类、促进一片”的工作目标,2018年,市本级共开展督察项目6个(其中,专项督察项目4个,重点督察项目2个)。专项督察的内容包括行业代码转换落实情况督察和重点领域行业代码转换校核情况督察,重点督察的内容涉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国税收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税收征管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执法督察共发现问题10个,涉及县级税务机关6个,纳税人79户次,提出督察整改建议8条。通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我局向被督察单位下发税收执法督察意见书6份,向被督察单位提出8条督察整改建议,均被采纳执行,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三)全力配合外部监督。配合完成审计署对广东省2018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扶贫政策落实及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等3个审计项目;配合省审计厅完成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督促有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涉及税务系统问题和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以及配合市审计局开展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结余专项审计工作,得到市审计部门的充分肯定,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提升应用法治方式化解涉税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努力让纳税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加强改进复议应诉工作。从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实质化解争议的角度出发,通过完善协同应对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应用调解和解等有效方法,引导争议双方自觉遵从税法,加大了复议应诉的纠错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5宗复议案件,均已办结;办理应诉案件2宗,被诉税务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在依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有效维护了税务机关的公信力。

(二)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深刻把握舆情信访应急管理的内在逻辑,打造舆情信访应急管理“三位一体”闭环管理链条,实现三者互联互动、互促共进,全年信访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因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升级情况。全年梅州市税务系统共接收信访件69件,其中市局受理1件,不予受理1件,县级局受理67件,均已按时受理和办结。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持续完善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创新扩展公众参与途径。

(一)扩展创新宣传方式。加强与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的联系合作。在中国税务报、南方日报、梅州日报等党报上,开辟专题专栏,对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特别是事关纳税人权益方面进行详尽报道;针对不同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各类型政策宣讲会50多场次,印发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小册子30000多份;对于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扩围”、鼓励创业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出口退税率等减税红利惠及的广大受众,我局组建“走进现场送政策,助力经济谋发展”税收政策宣讲团队,认真开展“问需于企问税于企”大走访活动,主动上门服务、上门宣讲、上门辅导。

(二)加强咨询服务品牌建设。为切实解决以往涉税咨询“多头问话、重复拨号”问题,我局加紧完成系统同网部署,率先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税费咨询“一人通答”的全新模式,用“听得见的纳税服务”阐述税务机构改革带来的便利。持续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到位,实现改革前后政务公开“无缝对接”。2018年我局受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均依法按期办结,并做好后续反馈总结工作。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要求,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突出加强宪法法律学习;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把依法行政、税收法治列入各类税务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范围,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调整以及纳税人关注点进行深入报道,在主流媒体上积极宣传,为税收改革在梅州平稳落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发挥税收宣传月品牌作用,深入开展纳税信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以纳税人学堂培训为主,结合“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全面铺开面向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管理的政策辅导;积极拓展学校税法宣传教育阵地,举办“税法进校园”活动。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组织新任公务员参加201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有效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资质申领工作,不断为市、县两级税务部门配优配强公职律师人才。截至2018年底,全市税务系统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共计8人、法律顾问共聘任10人,形成了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组建的法律“智囊团”,构建了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一)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结合税务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市县两级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架构;按季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

(二)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法者,治之端也,唯有以公平规范为准绳去践行,才能深入人心、下自成“规”。梅州税务系统始终以此为鞭策,持续深化税收改革强化责任担当,逐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发展不平衡;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等问题。

2019年,梅州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健全制度体系,逐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加强法治保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在依法治税之路上行稳致远、砥砺前行。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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