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梅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及梅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重要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税收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梅州市税务局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书记讲法治课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重点领会“法治公平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将法治建设与组织收入、政策适用管理、强基工程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依法履职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合力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健全运行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全年召开组织收入责任共担、专题会议8次,推动县区、税种、部门间责任清晰、协同顺畅,实现收入运行全过程跟踪、全链条管理。开展全市系统组织收入专项实地督导,靠前解决基层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研判调度,提升稳控能力。组织全市税源调查,夯实预测基础;高效运行“五日报”“日监测”制度,综合运用发票、申报、重点行业等多源数据,对收入走势进行滚动分析、动态研判,及时预警波动苗头,显著提升调度的前瞻性和精准性。
三、持续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推动“强基工程”落地实施,夯实征管基础。成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改革办人员及工作机制,以传达、推进、细化、复盘四个阶段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落实安排》,系统性集成式提升税费征管效能。
(二)明确和优化县级局新设机构管理职责。编制《关于明确县级局部分机构承接事项的通知》,并制定配套工作指引,明晰和细化县级局新设税源管理部门在出口退税管理、征管质量监控、大额欠税管理等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职责,夯实税收征管基础;研究推进税源一股、二股的职能优化调整工作;协同人事、信息部门推进涉及机构改革的市、县相关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调整工作,并及时完成相关人员岗位权限配置,保障各项职责平稳过渡、有效衔接。
四、持续提升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以规范为准绳,提高政务管理效能。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通过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的流程规范,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进一步提升政务管理工作质量和治理效能,保障机关的有序高效运转。
(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梳理本级和下级党委应当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各级税务局党委和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担负起责任,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专人联络机制和常态化提醒机制,将应当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全部纳入督办范围。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修订权责清单,促进明权限权。2025年3月底,对照《广东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责清单范本》组织完成全市各级税务执法主体的权责清单修订编制工作。10月份,按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制度要求,组织全市各级税务执法主体根据总局、省税务局权责清单调整事项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再次修订,并于规定的时间统一发布。
(二)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认真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根据包容审慎原则不罚或者免罚,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和执法自查工作,严禁出现不应罚而罚的现象。制发《税务行政处罚业务提醒》及《税务行政处罚问题解答汇编》,修订“首违不罚”脚本供各县级局进行“举一反三”排查疑点,做好疑点整改的后半篇文章。同时,撰写《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供上级决策参考。
六、强化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一)打造严密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双向倒查”“有案同查”等工作要求,在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中有效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指定“随案监督员”对重大案件进行前移监督,指定“随案监督员”对重大案件进行前移监督,确保稽查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统筹开展层级督审和经责审计。科学制定年度督审项目实施计划,持续推进层级督审全覆盖,统筹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深化审前数据分析,聚焦重大风险领域和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任务情况,推动“清单式”审计和重点审计相结合,采用“疑点数据扫描筛查+现场资料分析”的“人机结合”模式,有效提升现场督察审计质效。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涉税案件,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一是全市税务系统2025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宗。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高效原则,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的各项权利。二是规范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市税务系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宗。三是规范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共受理重案审理案件46宗,审结46宗。
(二)持续优化征缴争议处理实体化运作方式。积极联合相关科室加强社保业务、相关法律知识培训以及化解征缴争议与缴费人交流沟通的工作技巧等方面的实训,指导梅县区局等探索建立争议处理“实训基地”等创新举措,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处置能力和水平,推动提高争议处置效率,防范化解民生领域风险。
(三)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分办信访件,并持续跟踪信访件的办理情况,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耐心细致做好矛盾化解、政策解释、疏导引导、关爱帮扶等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坚持因地制宜开展税收宣传。聚焦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突出打造省际、市际跨区域税收宣传品牌,并结合梅龙高铁开通这一节点,开展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宣传活动宣传,打造具有梅州税务特色的宣传品牌。构建以正面宣传为主、网评工作为辅的舆论引导体系,在积极塑造梅州税务良好形象的同时维护网络环境的清朗正气。2025年全市税务系统在各级媒体共刊播新闻报道267篇,其中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刊播59篇。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件,除申请人自行撤销等原因外,共出具答复意见书3件。
九、智慧税务创新深入推进
(一)探索网格化落地生效。深化“数据赋能、清单管事、人机结合”税源管理新方式,着力推动税源管理与网格管理深度融合,指导县级局科学划分管辖片区、行业类别和管理事项,逐步构建起以“数据+规则+责任”为核心的税费网格管理新格局。
(二)加强平台企业监管。以本地“帮啦跑腿”为参考,积极参与省税务局餐饮、教育、医疗、旅行、经纪等生活服务类平台企业操作指引编写工作。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及配套公告要求,统筹涉税信息报送工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2025年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场次、党委书记讲法治课1次,全局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责的意识和能力。配套设立税务行政应诉、内部控制工作等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体化运作,确保相关决策依法依规。
(二)开展常态化法治培训。出台《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嘉律训练营”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组织以全市公职律师、训练营成员、法制业务骨干为主的法务实训项目,包括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应诉、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到兴宁法院、市中院旁听案件庭审6次,改编9个案件开展书面审议,举办以“嘉律青英 遇‘荐’好书”为主题的法律书籍读书分享会,模拟法庭活动等,2025年已累计超400人次参加。
2025年,梅州市税务局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税收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执法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同时,梅州市税务局也清醒地认识到,与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要求相比,与纳税人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6年,梅州市税务局将继续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聚焦重点任务,精准发力,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筑牢思想防线。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法治研讨、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干部到法院旁听案件审理、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增强干部的直观感受和法治意识。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注重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法的精准度和效率,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化执法转变。
三是提升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畅通纳税人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并定期收集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纳税人的需求不断改进纳税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开展税收业务与法律法规融合培训,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培养既懂税收业务又精通法律法规的复合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