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依梅州元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我局决定对梅州元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税一案公开举行税务行政处罚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事人:梅州元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26058580466U)
案由:梅州元芯科技有限公司因偷税拟被行政处罚
形式:公开听证
调查人员:张润霞、吴思科、方韬
听证时间:2022年12月9日上午9:30时
听证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办公区(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606会议室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