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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15:32: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文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邮编:514024,电话:0753-2196202,传真:0753-219620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恪守“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载体,主动发布管理举措、决策部署、政务服务、公示公告等相关信息,全面提升主动公开工作效能。以微信公众号为重要途径,聚焦税费优惠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税费业务办理等,持续创新运用图文、动漫、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切实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以《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为指引,优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健全跨部门会商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标准与流程。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另有1件为2024年结转办理,合计3件全部在本年度办理完毕。其中1件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范围,1件属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要求政府机关就特定事项做出判断的咨询类申请,另有1件不予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不当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应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坚持把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结合起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保密审查等全链条管理制度,严格遵循“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把对外发布信息的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保密关,切实保障公开信息合法合规、精准无误、严谨规范。强化日常巡检和舆情监测,持续做好发布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常态化监测分析公开信息的舆情动态,严防重大舆情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做优做强“报、网、微、端、视”税务信息公开矩阵,加强智能化、便民化建设,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获得有用信息。全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刊播宣传新闻报道267篇,其中中央及省级主流媒体刊播63篇,市级主流媒体刊播204篇。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62篇,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政策解读、办税指南等推文384篇,更新梅州税务微博324篇、南方号100篇。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和考核约束,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体系,以刚性考核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通过全市税务系统办公室条线综合培训、平时业务工作提醒等方式,指导和帮助市县两级工作人员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操要点的理解掌握,为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开展筑牢坚实保障。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及时通过局长信箱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2025年,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2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

2

1

6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推进、有序开展,促进了依法行政,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但是对照新时代新要求,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将继续重视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集中培训和专题学习等形式,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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