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清远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跨省缴税“零跑动” 清远市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成功开通
发布时间:2021-12-07 10:38:32来源:清远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9月24日,某建筑公司的税款成功从其机构所在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某银行账户直接划拨缴纳至国家金库清远市中心支库。此项业务的开通,标志着清远市首笔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成功落地清城,真正实现了跨省缴税“零跑动”。

“之前我们这些在清远承接项目的外省企业,由于在清远市没有固定的缴税账户,缴税要从外省来到清城区办税厅前台刷卡,或者提前转账至税务机关指定账户,费时费力。现在税务部门推出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我们在总公司就能完成跨省缴纳税款,非常方便。”某建筑公司徐先生表示。

据清城区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办实事”实践活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对“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有关部署的具体行动之一。此次跨省异地缴税采用实时扣税方式,省外纳税人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网签并验证三方协议书,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成功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全流程“网上办”,纳税人全程“零接触”“一次不用跑”就可完成跨省缴税业务。下一步,将继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加强部门协同共治,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更强的获得感和更优的服务体验。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