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 年第27 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 年第3 号)的相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0 年度—2022 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