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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关于部分办税服务厅(点)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16:46:0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按照清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部分办税服务厅(点)将于近期整体搬迁至清远市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搬迁办税服务厅(点)范围及暂停服务时间

本次搬迁共涉及6个办税服务厅(点),具体安排如下:

二、新址地点和启用时间

2026年3月16日(星期一)8:30起,清远市民中心二楼税务专区(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正式对外服务,原址不再受理业务。

三、交通指引

1.搭乘公交110、255路线在城际燕湖站,213、116路线在洲心中心小学、塘坦小桥站下,步行至清远市民中心。

2.可导航至以下定位: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联湖花园17号楼。

四、搬迁过渡期间服务保障

为保障搬迁期间服务不中断,现就过渡期业务办理安排如下:

1.2026年3月4日至3月6日,驻清远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便民办税服务点业务临时并入“驻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

2.2026年3月9日至3月13日,清远市民中心办税服务厅、驻高新区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驻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便民办税服务点、驻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便民办税服务点、驻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直属分局便民办税服务点正常提供服务。

搬迁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衷心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如需咨询,欢迎拨打纳税缴费服务热线:12366-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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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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