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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
清远市志豪信建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隐匿
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3-31 16: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清远市志豪信建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隐匿未开票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2022年至2024年,清远市志豪信建筑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利用个人账户收取款项,以不开票、不入账的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301.19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64.3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逃避纳税义务,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税务部门坚决依法打击各类偷逃税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秩序,助力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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