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州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企业所得税专栏 >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专题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22-03-24 18:27: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支持政策,有力支撑了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为了便利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梳理形成了涵盖20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具体包括:

一、软件企业税收优惠

1.软件产品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

2.国家鼓励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3.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4.软件企业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所得税政策

5.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税前扣除

6.企业外购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

7.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8.集成电路企业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

9.承建集成电路重大项目的企业进口新设备可分期缴纳进口增值税

10.线宽小于0.8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1.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2.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3.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4.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28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5.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65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6.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7.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18.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9.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0.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生产设备缩短折旧年限

附件1: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附件2: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文件目录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