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库 > 地方政策法规 > 广州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延长2022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1号
浏览次数:

为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4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4月27日。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