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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税知晓直播间云服务项目(第二次)简易磋商公告
韶信项〔2021〕07号
发布时间:2021-04-29 16:58: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税知晓直播间云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韶信项〔2021〕07号

项目信息:为优化完善“税知晓”直播间播放效果,需租用下列两项服务:一是云视频存储空间功能。需将每期直播课程上传云空间以实现回放,综合考虑网络安全、舆情及课程画质等因素,需租用云视频存储空间及赠送的点播流量。二是云服务器设备。为解决直播时并发连接数据和访问流量过载,导致页面卡慢、访问不畅的问题,需提升现有云服务器的配置性能。租用上述项目服务期限为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

预算金额:1.6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1-8178230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韶关市税务局八楼征收管理科。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上述地点登记备案,免费获取磋商文件。登记备案时,供应商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韶关市税务局八楼征收管理科

六、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9:00

磋商地址:韶关市税务局八楼征收管理科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二)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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