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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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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关于更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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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税总发〔2014〕107号)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等相关文件,对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进行更新。

根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并将21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

现将更新后的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全市税务系统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的决定,全面落实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珠海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同时废止。

附件: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201807)

附件2: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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