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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正式挂牌
发布时间:2018-07-20 10:21: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7月20日上午,在升国旗、唱国歌仪式后,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正式成立,标志着原汕头市龙湖区国家税务局、原汕头市龙湖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梁世桃,汕头市副市长曾湘澜,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张振宇,龙湖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小辉,龙湖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惠文等领导出席挂牌仪式。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上世纪80年代“利改税”和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第三次重大改革。根据改革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将承继原汕头市龙湖区国家税务局、原汕头市龙湖区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权利义务。

张振宇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他要求,龙湖区税务局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秉持实干精神,追求卓越目标,全力以赴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职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的新形象、新作为,充分展现新时代龙湖开拓奋进的新面貌、新成就,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再创新时代龙湖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杨惠文指出,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的一部分,对完善税收体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他表示,区委、区政府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龙湖区税务局的建设发展,为龙湖区税务局加强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和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营造良好环境、协调各方支援,为龙湖区税务局的改革创新提供坚实保障。他希望,龙湖区税务局要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带好队伍,持之以恒组织税收收入,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好各项征管体制改革措施和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龙湖经济社会发展,为汕头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龙湖实现全面振兴协调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以改革促服务升级,以便利纳税人为出发点,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增设自助办税终端、组建专业导税团队、落实“一次申请”“一套资料”“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网上办税系统“一网通办”等举措,让纳税人办税成本降低了,改革获得感增强了,税收营商环境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五联络(督导)组,龙湖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编办、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法制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负责同志,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部分机关干部代表参加挂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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