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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税务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方便又快捷!
发布时间:2020-02-06 09:50:26来源:汕头税务 浏览次数:30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人: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减少新型冠状病毒交叉感染的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如需要办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业务,建议您优先选择“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或“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缴费渠道。

一、“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并进入“汕头税务”微信公众号(首次进入需进行实名认证)→选择“微办税”→“个人业务”

城乡居民选择“城乡居民保险”→“城乡居民保险清缴”→“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社保业务”→“清缴社保费”

二、“粤省事”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选择“税务”服务→“个人税务”版块

城乡居民选择“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清缴社保费”

三、“粤税通”小程序

进入小程序→“社保业务”

城乡居民选择“城乡居民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灵活就业社保” →“清缴社保费”

四、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www.etax-gd.gov.cn/

登陆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进入”→“我要办税”→“社保费”

城乡居民选择“个人城乡居民业务”→“城乡居民社保缴费”→“本人缴费/代他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选择“清缴社保费”

如果您需要咨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缴费问题,欢迎拨打12366服务热线。

汕头市税务局持续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对汕头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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