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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稽查文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2 15:56: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汕头市柏顺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500708150418K):

我局检查人员到你公司注册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东厦北路盛业街9号101号房送达税务稽查文书,在该地址没有找到你公司。因此,税务稽查文书无法直接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汕头税稽通〔2022〕1031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到我局领取税务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税务大楼405房

联系人:黄骅

联系电话:88481058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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