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工作任务表》),对任务措施进行分解和工作安排,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各部门对分批推出的措施要加强统筹,同部署、齐落实、共推进。局内各单位要加强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结合自身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安排;各县(区)局在落实好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认真研究细化责任分工,推出一批惠民利企纳税服务精细化行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确保各项措施及时落地见效。同时,要结合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相关活动,持续抓好各节点宣传工作,通过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宣传形式,广泛宣传税务部门以“春风行动”推行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系列创新举措,推动打造宣传精品,形成强大宣传声势,提升社会各界对“春风行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擦亮汕头税务“春风行动”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