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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保税发〔2022〕5号
发布时间:2022-04-21 11:57: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粤税发 〔2022〕12号)、《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头税发〔2022〕18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汕头市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关于印发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保税区税务局

贯彻落实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

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汕头保税区税务局坚持人民至上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税收监管,更大力度惠企利民,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现结合区局税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起来,紧扣“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主题,在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推出的5大类20项8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汕头税务2022年“e心智税 惠企利民”便民举措工作任务基础上,重点聚焦智慧税务建设,围绕省税务局提出的以加速构筑“全业务、全地域、全流程、全终端、全天候”的“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新生态为主攻方向,进一步深化“e心智税、尽汕尽美”汕头纳税服务品牌建设,形成具有保税特色的“集约智助,保您满e”十项便民举措。推进征纳关系更融合、执法更规范、服务更便捷、监管更精准、风险更可控,致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建立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纳税服务体系,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阶段 (2022年1月至3月)

1.制定方案。研究落实税务总局5大类20项80条举措、广东税务“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汕头税务2022年“e心智税 惠企利民”便民举措工作任务基础上,全面征集相关责任部门、基层税务工作人员及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建议,筹划推出具有保税特色的“集约智助,保您满e”十项便民举措,形成2022年汕头保税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方案和任务安排表。

2.动员推进。召开全区税务系统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动员部署会,贯彻全省“非接触式”税费服务暨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进视频会议精神,对全区税务系统“非接触式”税费服务和2022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进行再推进、再部署。

3.同步宣传。通过网站等公开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方案内容,统筹开展。

第二阶段:推进落实阶段 (2022年1月至12月)

1.统筹推进。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对标对表有序推进“春风行动”便民服务举措,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2.建立机制。建立“春风行动”落实工作机制,制定相关联络员、定期报送、工作台账等工作制度,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各相关单位定期汇总阶段性情况,实行“每周一报表,每月一台账、每季一报告”报送制度。

3.强化培训。通过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加强对基层一线人、咨询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各级税务人员熟悉“春风行动”相关内容,特别要加强对新要求、新标准、新流程的培训。

4.加强宣传。结合今年第31个税收宣传月,开启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强大的宣传阵势,通过举办全方位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推出系列宣传报道,展示“春风行动”成效,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需求,努力营造为纳税人缴费人贴心服务的良好氛围。

5.收集诉求。及时收集掌握各项措施进展情况,广泛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切实把纳税人缴费人的心愿清单转化为我们税务人的实事清单。

6.调整优化。通过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针对“春风行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需求、新变化,及时研究完善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便民举措按时落实落地。

第三阶段:总结成效阶段 (2022年12月底前)

全面回顾总结全年“春风行动”经验、做法和成效,结合典型案例,用数据说话,总结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让“春风行动”这块招牌含金量更高。

三、措施内容

结合税务总局部署的“春风行动” 5大类20项80条举措、广东税务打造的“十项智慧税务先锋成果”计划和汕头特色的“e心智税惠企利民”十项便民举措,保税税务系统量身定制推出“集约智助,保您满e”十项便民举措,具有真正把税收春风吹进保税,全力帮助我区纳税人、缴费人得实惠、稳发展、行长远,为实现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税务贡献。

便民举措一:服务调查问民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配合做好2022年度全国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深入分析调查结果,准确掌握纳税人缴费人共性需求,持续优化改进管理和服务工作。

便民举措二:办问协同解难题。探索远程咨询和办税辅导新模式,纳税人缴费人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等远程发起税费咨询求助,实现“办问协同”。

便民举措三:税收政策话您知。增加贴近实操的政策解读、操作指南等推送内容,拓宽微信、税企沟通平台等推送接收渠道。积极拓展征纳互动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电子税务局等纳税人端税费办理渠道的征纳互动服务,实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便民举措四:集约智助解民急。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持续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探索通过远程帮办模式,为区内企业提供“类前台”的“非接触式”服务。

便民举措五:线上开票便民利。推广税收完税证明线上开具,提升税收票证获取便利性。

便民举措六:激活综保新引擎。通过线上沟通渠道,适时推送行业性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政策宣传,助力企业及时、准确掌握政策。

便民举措七:参保政策顺民意。根据我省社保改革和政策调整,及时完善更新社保费缴费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流程、办理方式、办理时限以及需提交的资料,并对外发布。

便民举措八:社保残保退费易。联合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统一规范全省社保退费业务,适时推广退费申请网上受理,让缴费人“少跑路”。

便民举措九:阳光执法说说理。落实税务总局在部分地区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试点,让执法既有温度又有力度。开展集约运营专业团队服务模式,组件跨部门涉税费联合服务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好事办实事。

便民举措十:公平正义是初心。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持续督促规范公正执法。探索开展团队化分级分类管事制税源管理模式。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党建引领,践初心惠民生

始终如一的坚持党建引领,以继续深入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为契机,坚定不移瞄定改革目标,将春风行动放在十四五规划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大背景下进行思考和定位,确保思想正确、行动不跑偏、目标统一、动作不变型,有效地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惠企利民的创新实践。坚持以党建引领促进服务提质增效,立足保税税务实际,将“春风行动”的推进落实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度整合,要使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二)统筹有序推进,抓工作促落实

区税务局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严格节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横向互联互通、纵向一体推进。

(三)凝聚部门合力,强宣传造氛围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和上下联动,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营造声势,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和支持。要充分借助各种新闻媒体、门户网站、微信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春风行动”的公众知晓度和认可度,要定期召开纳税人缴费人座谈会,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并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四)强化督导问效,善总结重反馈

各部门要加强对“春风行动”各项措施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跟踪实施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要对行动措施执行中发现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风险进行深入剖析,找差距、补短板,确保“春风行动”落地、落细、落实。各部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反馈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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