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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转发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汕头税函〔2022〕53号
发布时间:2022-05-10 11:42:2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各县(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粤税函〔2022〕108号)转发给你们,税务总局在前期出台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聚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挑战,再推出16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准确把握“春风行动”主题的丰富内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任务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排出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坚持统筹协调,发挥机制作用。市税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工作任务安排表》(详见附件),对任务措施进行分解和工作安排。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发挥“春风行动”工作落实10项机制的作用,强化部门协同,严格节点任务,上下联动,聚力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推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落实任务台账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突破,以更大力度推动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工作调研、巡察等方式,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进行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各级税务机关要善于发掘创新亮点,积极宣传推广,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梳理出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形成长效机制,认真用实实在在的效果检验党史学习教育“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的成效,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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