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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6 17:16: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203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强化平台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提升税收治理职能,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力量。

(一)立足惠民利民,持续推进税费政策主动公开。一是线下开展税收普法宣传。举办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发布《汕头税务支持商贸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以及重点行业税收政策宣讲行动计划,通过潮剧说税、灯谜传税、剪纸展税、咨询互动等形式开展政策辅导和税收宣传。承办“税助发展 丝路畅行——‘税路通·粤通四海’广东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品牌宣传活动”,上线“智税助力潮商发展服务平台”,为“引进来”“走出去”企业提供全方位税收支持和优质服务。举办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宣讲会,联合粤东多个地市开展“税惠赋能 助企向‘新’”税费政策联合宣讲。通过现场驻点、志愿服务等形式融入“两潮大会”、服博会、中数大会、“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活动开展宣传。二是线上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上线《民声热线》节目,解读群众关注的税费热点问题。开展“开业第一课新办纳税人套餐式可视答疑”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积分体系及积分规则可视答疑”,参与人数近2500人,答复纳税人问题89条次。推出“税e懂”微课堂48期,通过视频、图文和动漫等形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普及税费政策。三是深化媒体宣传效应。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地方特色产业,讲好企业故事,持续推出系列报道,全年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图文、视频等新闻类报道372篇次,《“百载商埠”向新而进——汕头税务发布支持商贸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等报道被新华社客户端采用发布;制作展播各类税收微电影及公益广告8条,其中短视频《时间的魔法》获评第五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创新奖。

(二)坚持准确高效,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强化服务理念,主动沟通交流,全面了解申请人合法诉求,落实合法性审查及内部会商机制,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合理引导,准确答复,全面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4年汕头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宗,办结9宗,结转至下年度办理2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聚焦信息属性,推动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完善。定期开展政府信息评估审查,动态调整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归集流程,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集约化展示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果。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规范,加大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力度,不断提升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四)拓宽公开矩阵,深化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加强“两微一网”平台建设,在门户网站及时更新机构概况、税费统计、政府采购等涉税信息,发布最新政策文件及解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完善税收专栏建设,主动发布税收动态,展现税务工作成效。在微信公众号推出“税e懂”微课堂,普及税费政策,强化微信服务功能,实现办税预约、政策指引、纳税咨询掌上办。2024年,汕头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2821条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50条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821条次。畅通“局长信箱”、12366服务热线等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快速响应纳税人需求,2024年全市纳税服务热线受理咨询12.5万余件。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定期研究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一体化推进网络安全及保密管理,落实“先审后发”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安全自查及宣传培训,确保公开平台安全顺畅。通过绩效考核、工作督导等形式,压实基层工作责任。通过平台自查和第三方排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队伍工作水平及应对能力,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汕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有待提升、信息公开审核仍需加强等问题。下来,汕头市税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工作监督指导,规范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强化错敏词、关键字等要素的审核把关,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汕头市税务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科技南一街税务大楼;邮政编码:515041;电话:0754-88481563;传真:0754-8848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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