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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09:59:47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优化服务,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主动公开。聚焦“税收·法治·公平”主题,依托第34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开展“百场宣讲助千企惠万家”税费政策宣讲活动。针对全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格局特点,围绕玩具创意、纺织服装、电子信息、跨境电商等特色产业,通过“税企沙龙”“合规纳税小课堂”等多元化场景进行政策宣讲120场次,惠及近24万多户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活动,推进民法典、宪法宣传普及,开展“税费服务体验师”“税收普法研学”等青少年普法活动,全民普法成效显著。持续深化媒体宣传,结合“服博会”、“玩博会”等重大活动,围绕政策落实、便民办税、优化服务等重点工作,以图文、短视频、H5等形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全年在各级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类报道201条次,制作推出《税费合规“鮀”妥行》系列原创情景普法短视频5期,被中国税务报官方媒体转载发布。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粤东三市税费政策宣讲“云课堂”等政策可视答疑,参与人数近万人,答复纳税人问题276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立足申请人诉求,加强沟通解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强化工作指引及内部会商,精准分类,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答复申请人。2025年汕头市税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宗,上年度结转至今年办理2宗,共办结7宗,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及时调整对外公开联系方式,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法定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权益性审核等工作要求。2025年共制发规范性文件2份,废止1份,确保制度文件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两微一网”公开主阵地作用,及时发布税收文件及政策解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方便群众查阅咨询。2025年,汕头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信息2213条次,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91条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67条次,全年推出税e懂微课堂23期。持续提升征纳互动和12366纳税服务热线效能,全年受理咨询7.31万余件。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重点事项。强化考核监督,细化工作指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建强政务公开队伍,全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稳定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汕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效性仍需优化提升,二是基层信息公开办理水平有待加强。下来,汕头市税务局将针对问题短板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一是做好法定主动公开栏目更新维护,及时高效发布涉税信息及政策文件,进一步提升宣传产品质量,二是加强工作指引,定时开展业务培训,完善考核督导机制,不断提升各级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汕头市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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