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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1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7-23 16:16: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企业(单位),且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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