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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十七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1-03 17:23: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 《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 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41号),广州哲品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等27户企业经备案成为广东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退税政策的退税商店。

依据企业申请,广东粤海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北京路分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21号一层104房自编F118号铺,小米之家商业有限公司广州第一分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7号201室(部位: 自编212铺), 广东粤海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东圃分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路437号东圃广场天银商贸大厦负1层全层、一层部分区域及二至四层全层。

依据企业申请,终止广东粤海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花都分公司、盈昭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广州天汇分店、福建聚丰首饰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奥莱分公司的退税商店备案。

特此通告。 

附件:1.广东省第十七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

     2.广东省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名单(截止至2024年12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3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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