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