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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0-2022年度云浮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发〔2021〕6号
发布时间:2021-04-30 14:28:26来源:云浮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云浮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和《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云浮市民政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法〔2021〕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了2020-2022年度云浮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经公示无修改意见,现予以公布:

1.云浮市慈善会

2.云浮市云城区慈善会

3.云浮市云安区慈善会

4.云浮市云安区鲲鹏教育基金会

5.罗定市慈善会

6.罗定市罗城教育基金会

7.罗定市同心慈善基金会

8.罗定市罗镜教育基金会 

9.郁南县慈善会

10.新兴县新州教育基金会

11.新兴县六祖慈善会

上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三年。公益性社会组织在接受捐赠时,应当按照行政管理级次使用由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加盖单位印章。

 

云浮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云浮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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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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