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以及《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草拟了《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5月8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电子邮箱(yjswcx@163.com)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的解读(征求意见稿)
3.《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