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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送到手,操作更便利!个人所得税新增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
发布时间:2025-04-14 10:00:56来源:南方plus 浏览次数:16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购买个人养老金能享受哪些实惠?如何进行个人所得税抵扣?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江城区税务局在“个人养老金 为您添保障”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上,为前来咨询的市民答疑解惑。

“我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税务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王先生介绍个人养老金的基本内容。

据了解,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万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时,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需要。

为了更好地方便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APP新增了个人养老金“一站式”申报功能。

税务人员告诉记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即可进行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录入。通过点击“一站式”申报(免下载凭证)按钮,选择“凭证类型”和“凭证时间”可查询本人的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信息。也可以开启“扫一扫”,扫描个人养老金缴费凭证上的二维码,或点击“手动录入”码后进入授权确认页面。

“扣除凭证信息确认后,进入申报方式选择页面。选择‘月度’或‘年度’凭证类型,就可以按提示完成系统操作,十分便捷。”

延续高校“税费服务站”税收宣传品牌,江城区税务局税务人员走进阳江市第一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个人养老金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宣讲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案例讲解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担心流程复杂未能开户的高老师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仅用2分钟便成功录入信息。

“换了工作单位后缴纳的个人养老金还能抵扣个人所得税吗?”“点击‘一站式’申报后没有数据怎么办?”在活动现场,税务人员对老师们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精准解答,还收集了纳税人对落实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解决纳税人政策能知晓、操作有指引、红利可享受的实际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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