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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06-27 17:02:3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事项名称

2021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指南。

二、政策依据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

(二)《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2〕1号)

三、办理时间

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其中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期为1月1日至3月31日。

四、适用对象

在合作区工作,取得来源于合作区的所得,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包括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

五、办理所需资料

(一)身份相关材料

1.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

2.由内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通行证;

3.其他材料,如享受残疾人士税务优惠的,需提供残疾证明材料。 

(二)工作材料

1.在合作区任职或受雇的,应当提供与任职受雇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2.在合作区内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的,应当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3.在合作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提供对合作区被投资单位的投资协议。

以上合同、协议或证明等具备时效性的材料均需在享受优惠期间内有效。从合作区两处以上工作取得收入的,应提供所有相关的工作材料。

线下办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线上办理应上传彩色电子件。

六、办理程序

(一)澳门居民线上办理程序

1.登录平台。使用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辅助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网址:http://120.25.253.65:18600/amsfcsxt。

2.信息推送。注册登录辅助系统后,填写澳门身份证件号码、出生日期、永久性伤残程度、手机号码、单位名称和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并推送至单位审核。任职受雇单位或被投资单位对澳门居民是否为本单位员工或投资者进行验证。

3.上传附件。上传澳门居民身份证件、残疾证明、劳动合同、投资协议等附件。

4.减免税额测算。在辅助系统录入收入、应纳税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减免税额测算,测算结果仅供参考。

5.查询结果。在辅助系统查询单位、合作区相关部门审核进度。

6.办理退税。经单位、合作区相关部门验证通过后,居民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退税,非居民纳税人通过V-Tax平台或者横琴税务局税务服务厅办理退税。

(二)澳门居民线下办理程序

澳门居民也可通过邮寄办理或到现场办理的方式办理享受优惠。

1.提交资料。提交身份相关材料和工作材料,邮寄办理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邮戳日期为准。相关部门按规定对材料进行验证并反馈验证结果。

地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横琴金融产业发展基地3期5号楼(横琴税务局税务服务厅)

联系电话:(0756)8841710

邮政编码:519031

2.计算减免税额。在辅助系统录入收入、应纳税额等相关信息进行减免税额测算,测算结果仅供参考。

3.办理退税。经单位、合作区相关部门验证通过后,居民纳税人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退税,非居民纳税人通过V-Tax平台或者横琴税局税务服务厅办理退税。

(三)单位代办程序

1.登录平台。任职受雇单位或被投资单位登录辅助系统。

2代为办理。由单位代办的,澳门居民需向单位提出委托代办并提供基本信息、收入和纳税信息等信息资料。受托的单位可通过辅助系统填写澳门居民员工或者投资者的基本信息、收入纳税情况并进行税负测算,测算金额仅作参考。

3.办理退税。单位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V-Tax平台或者横琴税务局税务服务厅为澳门居民办理退税。

七、咨询渠道

(一)合作区财政局、税务局:澳门税负、政策解释等;

咨询电话:(0756)8842897、12366、(0756)8841710

(二)合作区税务局:税务问题咨询及网上办理;

咨询电话:12366、(0756)884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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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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