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方案明确提出合作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即到2024年澳门回归祖国25周年时,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运作顺畅。挂牌近3年来,合作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体制不断健全。合作区如同一个“聚宝盆”,汇聚琴澳两地优势,琴澳一体化发展格局初步建立,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支撑作用初步显现。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之初,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是大湾区建设各大重要平台中合作力度最大、创新突破最显著的探索实践,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发展的重要内驱力,也是粤澳双方在深合区建设中决策、执行、管理、共享等各环节全方位、系统性合作的制度创新,对于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只有理解深合区“四共体制”的概念,才能理解其背后蕴藏的机制红利。“共商”,即共同磋商研讨发展方向,制定政策、清单和路线图;“共建”聚焦体制对接和规则衔接,理顺两地争议点,推动优势共融合;“共管”,即分工明确、权责统一、互相配合,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稳致远;“共享”就是要放眼长远未来,琴澳两地共同分享发展成果。
共商横琴发展大事,汇聚粤澳经验和人才优势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明确指出:合作区管理委员会作为负责合作区开发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统筹决定合作区重大事项。据了解,管委会由广东省、澳门特别行政区双方联合组建而成,实行双主任制,由广东省省长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共同担任;设6名副主任,粤澳双方各派3名。这种架构安排,极大程度地调动了澳门的积极性,让澳门更深层次地参与到横琴的开发和建设,同时汇聚了粤澳两地人才优势,为协商讨论横琴的发展方向提供智力支持。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文旅会展商贸处处长林衍杰原本在澳门旅游局工作,于2022年1月来到横琴合作区。对林衍杰来说,合作区给他提供了新平台,让他可以把澳门经验带到合作区,结合横琴优势,推动琴澳融合发展。“横琴的定位为国际休闲旅游岛,跟澳门的国际旅游设计中心的发展方向是非常吻合的,所以我在澳门的工作经验能够在横琴落地实施。通过协商沟通、政策调整等方式,能够很好地融合两地资源,推动琴澳共同发展。”
共建横琴新兴高地,加速规则衔接和法治建设
“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两制’优势的区域开发示范,加快实现与澳门一体化发展”是《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赋予横琴的重要使命。“一国两制”在体制上最明显的不同点就是两地司法制度的差异,两地法律差异又主要体现在法律体系、法律效力和检察制度上。如何让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并存和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共建”的执行职能,将横琴打造成新兴发展战略高地,一直是深合区工作的重点。
根据横琴方案,横琴“四共”新体制涉及三个层面:领导层面,政策制定层面和执行层面。在层次鲜明的治理体制中,横琴共管体制形成了“多层政府、共同治理”的制度特性,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广东省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以及珠海市政府共同管理、共同决策、共同执行。具体而言,横琴共管体制体现为“权力共享、共同决策”“分工协作、共同执行”以及“决策和执行相互衔接”的制度特性。
要实施粤澳两地政府共管制度并非易事。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重大合作平台相比,深合区涉及的管理主体相对较多;但经过三年的磨合,已经实现了两地行政管理的深层融合。通过明确清晰的制度规则保障了合作区机构的高效运转,一方面尊重澳门同事的严谨、重程序、重法律的特点,同时也发挥内地同事的灵活、务实、高效,使得双方的优势能够更好地融合,既有效率,又有规则,更加适应国际化的竞争,实现了从磨合到融合的跨越。
除此之外,在管委会决策机制方面,优化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依法依规、科学民主、充分协商等原则,提供“会议决策”和“签批决策”两种决策路径。在执委会决策机制方面,优化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形成执委会会议、执委会主任、执委会副主任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执委会及各工作机构的事权层级,明确各层级职责权限,切实履行开发建设主体责任。而在明晰责权边界方面,面向社会公布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工作机构权责清单》,明确执委会各类行政职权 6888项。
行政事务局局长曹晋锋表示,合作区正在逐步形成一套行政管理机制衔接顺畅、运行高效有序、权责明晰的联合共管新模式。接下来,合作区将坚守“一国”之本,持续善用“两制”之利,立足澳门和内地两方面的制度优势深化创新,形成创新性的制度架构,实现“1+1﹥2”,确保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机制高效顺畅运转。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迎来三周年之际,琴澳两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坚守着合作区建设初心,极大地推动澳门适度多元化发展。
在深度共商共建共管体制框架下,合作区成功建立并实施常态化评估机制、推进澳资企业经营成果在粤澳两地结果双用,从而实现发展成果两地“共享”。横琴合作区统计局自成立以来,紧扣横琴方案和横琴规划,在中央、广东省乃至全省各地统计部门的关怀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统计暨普查局深入合作,共同推动琴澳两地统计方式方法创新。其中最具横琴特点的是,“四新”产业作为琴澳一体化的新动能,其统计方法无法沿用旧制,而统计局在实际工作中破解了“四新”产业增加值核算不适用内地现行统计核算方法的问题。据了解,2024年上半年,初步核算合作区“四新”产业增加值117.80亿元,同比增长6.4%,占GDP比重为47.1%。
此外,琴澳统计部门自2023年起就“合作区澳资企业赚取的要素收益计入澳门本地居民总收入(GNI)”统计制度规则衔接事项达成共识,并于2023年底顺利完成对2022年度200余家重点澳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调查工作,并推动澳门统计暨普查局将相关数据纳入澳门GNI。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统计局副局长李秉勋表示,该项工作是合作区成立以来琴澳两地首次尝试对跨境经济要素进行协同统计,充分践行“一地两统、结果双用”,促进粤澳共享合作区发展成果。
横琴税务局同样牢记“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创造条件”,高度认识到中央赋予合作区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是合作区长远发展的重要基石。合作区挂牌成立三年以来,税务局一方面落实落细“双15%”所得税优惠、澳门居民个税等优惠政策,推动“分线管理”涉税政策、对澳税费服务、推动葡语国家及地区税收合作的有效施行;另一方面精准释放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据统计,2023年度,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56亿元,同比增长超6成;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支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新兴产业的政策减税超28亿元,同比增长超9%,有力有效支持“四新”主体发展。
“未来,税务局将继续深化琴澳规则衔接,更好地服务于合作区的发展,使琴澳两地共享合作区发展成果。”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科(葡语国家及地区税收合作办公室)科长任东宇说道。
琴澳和鸣谱新篇,永立潮头绘华章。当下,深合区正在走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体制机制作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近年来发展的最大亮点和创新,对深合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未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仍将继续完善“四共”体制,持续推动建设汇聚琴澳两地优势的战略发展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