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区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企业或单位,且至公告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要求,现将我区截至2025年3月31日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企业或单位,且至公告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