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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湛江:二手房买卖“税费同缴”
发布时间:2024-08-09 15:55:20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联合住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进一步简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推动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

据湛江市税务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负责人介绍,存量房交易业务被受理后,税务部门即时核税,不动产登记中心即时计费,系统合并为一个税费同缴账单,发送短信到市民群众的手机上,通过“线上一次性缴纳税费,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库)”,解决了市民群众两头跑、多次缴的困扰。

“工作人员告诉我,把资料交到通办窗口,审核通过后,会收到一个税费同缴账单的短信提醒,只要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可以一次性缴纳全部税款及登记费、工本费等费用,不用像以前不动产登记、税务窗口挨个排队交钱啦!”市民吴先生高兴地说道。据统计,今年5月以来,湛江税务部门已联合不动产“一窗通办”窗口完成全市存量房转移登记涉税费业务超2000件。

针对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过程中,如何申请享受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等相关问题,这位负责人介绍:“不同于以往申请人需要自行查询并打印家庭住房套次情况纸质证明交到窗口,现在是由‘一窗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查询买卖双方家庭住房情况信息后,将查询结果传入一窗受理系统,线上流转至税务受理岗,根据相应税费优惠计税,进一步简化程序,便捷直享税费优惠。”

下一步,湛江市税务部门将继续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在惠企便民服务上做“加法”,在优化办理流程上做“减法”,探索更多涉税费业务“一窗式”办理等服务新方式,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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