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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21-07-26 14:56:58来源:南方新闻客户端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从事光电子器件研发制造的中山市晶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艺光电”)是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南区税务分局的“老朋友”了。公司在2017-2019年度连续三年获评高新技术企业,每年逾150万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助力企业轻装上阵,在创新研发具有触摸感应结构的LED数码显示器等项目上有所突破。

但是今年的情况有些不一样了。分局网格管理员黄欣欣在对企业进行例行的生产情况摸底排查和宣传辅导的过程中发现,连续三年享受优惠的晶艺光电今年竟然不在名单里面。再三确认过名单无错漏之后,黄欣欣立刻电询企业情况。

原来,受疫情影响,企业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受到冲击,导致企业销售收入没有逐年递增从而在评定过程中被扣分,最后以3分之差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电话中,晶艺光电的财务负责人刘先生非常沮丧,认为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便无法享受,企业的研发和正常经营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连受到影响。

听到这里,黄欣欣松了一口气,马上向企业详细解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条件,解开其“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必须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误会,随后帮助企业逐条分析判断是否符合享受条件。在确定自己依然符合享受条件后,企业迅速更正报表并顺利享受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金额207.39万元。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状况从往年的盈利变成亏损的企业来说,继续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无疑是雪中送炭。财务负责人刘先生开心地说道:“感谢税务人员对我们点对点的跟踪辅导,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不仅如此,分局还继续向企业宣传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弥补结转年限从5年延长到10年的政策,企业备受鼓舞,表示一定会用好税收政策红利,继续加大公司的科研投入,全力以赴准备新一年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定。

2019年开始,南区税务分局开始推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分类分级管理工作机制,为每一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两项重点政策的企业分配了一位网格管理员,对辖区内享受两项重点政策的企业进行一对一的针对性辅导,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服务和管理,深受企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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