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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中山税稽税通〔2021〕3006号
发布时间:2021-07-28 14:46: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山市晟信会计服务中心:

我局对你单位税务违法案件检查过程中,有税务事项通知你单位,现我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络,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中山税稽税通〔2021〕3006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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