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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1:42: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59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106号;邮编:510800,电话:020-8689987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花都区税务局”,下文类同)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发挥官方网站第一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及时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动态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公示的信息发布和审核机制,做好公示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模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持续推进税收政策解读,着力创作税收宣传精品,针对企业涉税热点问题分类归集,制作助力企业发展案例、新闻稿件、新媒体图文、视频等宣传产品,在新华网、央广网、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发布355篇次,在总局、省局、市局微信公众号发布91次,进一步扩大宣传辐射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确保答复内容准确、及时、规范。对于较为复杂和涉及多部门的信息公开申请,通过引入法律咨询顾问、组织多部门合议等方式加强协调,设身处地为申请人排忧解困,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份,均按规定时间依法办结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落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抓实做好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层层严格审查。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严格做好公开信息的管理归档、保密审查。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官方网站管理,动态更新维护栏目信息,主动公开非正常户纳税人认定、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委托代征公告等征管信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更新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官方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先审批、后发布”“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机制,继续将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列入绩效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4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5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1

1

(七)总计

5

0

0

0

0

1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花都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还存在部分问题,包括内部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对新修订的《条例》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可公开内容的预见性不足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我局将认真开展整改,一方面,强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确保全线条相关人员实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厘清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的思路,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4年,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27件,会办区人大建议1件、区政协提案7件、市人大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8件,均已按要求办结,无需主动公开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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