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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8 15:30: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月1日起至2025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652号;邮编:510760;电话:020-8209131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通过官方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信息发布渠道,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合规经营等工作重点,持续加大融媒宣传力度,全年推出税费政策相关新媒体作品共130篇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始终坚持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工作要求明确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受理、转办、答复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运转规范、申请渠道畅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结转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2025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4件,办理答复23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年度报告按时保质发布。对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针对重点领域梳理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审查要点和指引,进一步明确细化审核要求,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自查,确保发布内容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完成官方网站相关栏目的优化,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科学性。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2025开展“云直播”25场,覆盖纳税人缴费人8.6万人次紧扣最新税讯和热点问题,开展“云推送”191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合法。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96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3

0

0

2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4

0

0

0

0

0

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1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2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0

0

0

3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分工还需要进一步优化,特别是面对逐年增长的依申请公开事项,在统筹协作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2026年,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多形式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指导,加强部门间协同,进一步提高流程管理的智能化,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沟通,听取意见建议,认真办理涉税建议提案17件次,均为协办件,均已按要求办结,没有需主动公开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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