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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8:18: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盛泰路336号,邮编:511400,电话:020-346222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平台建设,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进一步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做好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的事项公开,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开展新媒体政策解读,以省税务局“新政话你知”、市税务局“穗税说税60秒”“税惠羊城vlog”等融媒体精品项目为抓手,制作《税收筑梦 与您同行》《税惠不止一点点》等新媒体产品,推出新媒体政策解读系列产品128篇次。加强社会关注回应,积极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12366热线、局长信箱、特邀监督员、税企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依法依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申请的登记、受理、转办、答复等程序,确保申请办理流转顺畅、内容合规、要件齐全;加强法制审核把关,确保申请办理答复合法合规,充分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的依法、依规、依时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知情权。严格落实本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按照责任分工、公开程序、操作流程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加强督促提醒,落实读网监测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公开内容准确、公开时效及时。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做好网站主平台管理的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平台载体的规范管理,加强巡查监测,确保对外公开宣传栏公开内容准确有效。积极依托户外公益广告平台,主动投放各类政策解读。通过“一期一会”云税微课堂、“空中暖企课堂”等线上方式组织开展系列宣传,围绕税费优惠政策和便民利企服务措施开展精准宣传辅导,全年共开展15场直播,吸引近5万人次观看。

(五)监督保障情况。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及时准确落实政务公开。开展门户网站专项自查和交叉检查工作。积极参加广州市政务公开办、番禺区政务公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法治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认真落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各公开渠道的监督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监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力度,持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公开方式,强化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有机融合,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全年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办理市人大提案1份,区人大提案1份,市政协提案4份,区政协提案5份,均为会办件,已按要求办结。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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