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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3 16:19: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2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以下简称“龙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龙门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以公开促服务,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等途径,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线上线下宣传渠道,主动宣传税费政策,做好各项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工作,助力税费政策直达快享。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中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及上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例,已按规定时间依法办结答复。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强化落实信息发布口径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采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严防信息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切实做好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维护,进一步明确各平台、网站栏目的管理职责分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顺畅。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不定期检查信息公开渠道维护更新及公开内容保密审查情况,推动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外部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龙门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仍有不足,存在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信息公开发布不够及时、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龙门县税务局将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一系列改进措施。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采用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直观可视、通俗易懂。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提醒,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三是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发布信息、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龙门县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龙门县龙城街道迎宾大道869号,邮编:516800,电话:0752-789691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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