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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09:25:5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公开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推进多样化税费政策宣传辅导。紧扣“税收·法治·公平”税收宣传月主题和各阶段重要税收政策、税收业务宣传重点,精心开展一系列亮点纷呈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50余次。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诉求,通过12366热线、局长信箱、特邀监督员监督、税企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定,对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服务理念,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做好信息受理、分办、审核、答复工作,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引发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因工作需要,我局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明确相关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审核,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相关工作要求,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网站后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常态化开展好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在及时更新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自助办税区、宣传资料架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积极制作政策宣传长图等新媒体产品在揭阳税务公众号发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组织与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学习,将常态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网站自查等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32

行政强制

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榕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税费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接下来,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方面将不断拓宽宣传渠道,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聚焦群众高频关切,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公开内容更贴合群众需求;另一方面,不断加强相关业务学习培训,提高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能力,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榕城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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